在招投標活動結束前我們的投標保證金是需要退還的,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在中標公示以后,就可以開始退還的相關工作,下面我們來看看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xù)及注意事項。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第六十三條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發(fā)布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jīng)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已經(jīng)發(fā)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或者已經(jīng)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guī)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1、確定中標單位后,經(jīng)辦部門填寫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單,由經(jīng)辦部門經(jīng)理(總監(jiān))、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后,辦理退還保證金事宜。
2、未中標單位的保證金退還:經(jīng)辦部門將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交到財務部,投標單位攜收據(jù)5日內辦理退還投標保證金退還事宜。
3、投標單位的保證金的退還:中標單位待合同簽訂后,攜收據(jù)5日內辦理退還保證金事宜。
三、退房投標保證金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1、退款單位名稱與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2、因退款單位人為原因如筆誤等,導致款項無法退回,要求重新辦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單位以書面形式向中心說明情況,待銀行退回款項后按一般退款手續(xù)和程序辦理。
3、交款單位名稱與退款單位名稱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單位提供名稱變更后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和復印件或由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書,核實無誤后按一般退款手續(xù)和程序辦理。
4、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標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中心主任審批后辦理。
在辦理投標保證金退房手續(xù)的時候,需要注意自己單位的名稱需要與投標時所用的相同,如果變更了名稱需要出具工商行政部門的書面證明材料和自己變更后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和復印件,還需要注意在辦理投標保證金就時需要寫一個書面的申請。
以上就是關于投標保證金退還流程和注意事項的內容,我們在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時候一定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提供相應收據(jù)、書面申請等資料,避免因材料不全導致延遲退還。
